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、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、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于 6 月 12 日联合发布的《通知》,将自 2026 年 7 月 10 日起正式生效。
该《通知》强调,演员应专注于艺术创作,不应利用署名顺序扰乱创作流程。同时,演员及其经纪团队有责任引导粉丝理性追星,避免因署名排序问题引发网络冲突及非理性行为。
在演员署名规范方面,《通知》规定采用“领衔主演”“特别出演”和“出演”三类头衔,并根据角色重要性、戏份多少及实际贡献来确定,禁止添加其他名目。这些分类仅适用于有明确角色设定的演员。
《通知》进一步明确,演员署名将按照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顺序进行排列,姓氏笔画少的排在前面。若笔画相同,则依次比较姓名中第二个字、第三个字的笔画。少数民族演员则以身份证登记姓名的首个汉字笔画为准。
关于署名形式,《通知》要求演员原则上使用法定姓名。若需使用已广为人知的艺名,必须采用“法定姓名(艺名)”的格式,禁止单独使用艺名、英文名或昵称。
在具体署名实践中,片头署名将统一使用“领衔主演”和“特别出演”两种称谓,“特别出演”的数量上限为 10 人。片头区域必须注明“按姓氏笔画排序”。片尾的演员表需列出所有演员,并按“领衔主演”“特别出演”“出演”分类署名,各类内部均按姓氏笔画排序。片尾同样需注明“按姓氏笔画排序”。
此外,《通知》要求所有对外宣传材料,包括海报、预告片、新闻稿、社交媒体内容及线下活动物料,演员署名规则必须与片头保持一致,不得因发布平台或渠道不同而有所差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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